2018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拓进取、力求实效,全力推进中心法治工作各项安排,为推动我市经济正常运转、助力城市建设与提高民生质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坚实支持。现就2018年中心法治工作情况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祖国主任为组长、各分管主任为副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检查、督促中心各部门贯彻落实各项法治工作,研究重点工作事项,提出年度工作思路,审查年度法治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二是统筹抓好规划工作。2018年3月召开中心法治工作会议,做出总体安排部署,对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各自任务,并将法治工作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推动住房公积金法治工作事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二、健全决策机制,加强督导检查

    健全决策监督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顾问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中心各类重大决策均采用集体决定制度,涉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咨询法律顾问听取意见,交中心党组会议集体审议,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讨论通过后部署落实。各处室(分中心)提请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经过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由中心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提示法律风险,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以群众路线教育为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征求意见。

    三、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化是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大意义。自2017年接到上级部门关于针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工作安排后,中心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梳理中心建立以来规范性文件,共计51件。根据规范性文件时效更迭的具体情况,现已将以长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2项文件向市政府提出拟失效建议,此外,中心因新法律法规出台及国家、省、市地区政策变动,废止文件28件,修改文件2件,保留继续有效文件19件。完成阶段性任务后,中心坚持进行年度周期性清查工作,2018年对所有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力义务的文件及部分文件条款变更通知,进行了再梳理、再清查,防止遗漏,规范自身行政权利运用准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

    四、规范行政行为,做到执法必严

    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中心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收回管理。经审查,中心持有执法证人员共计47人,其中仍在执法岗位35人,调离执法岗位10人,退休2人。需要新办证1人。中心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及时收回了调离执法岗位和退休人员的执法证。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中心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执法。

    五、落实方位目标责任制,建立评议机制

    一是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科学设定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职权,并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执法职责,将执法职责落实到人。

    二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中心通过一系列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努力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完善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六、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

    严格按照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开展工作,主要包括缴存类业务审批和贷款类业务审批,分别按照《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稽查)业务规范》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所规范的要件及流程执行。

    七、继续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

    “只跑一次”是省、市政府部署推进年度重点改革任务,中心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提高认识、确定思路、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中心业务管理系统的全面升级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革任务。

    一是开展细化梳理工作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要求,中心摸清底数,严格按照“只跑一次”认定标准对已梳理的审批事项进行细化分类,全面梳理出73项公积金业务,覆盖缴存、贷款、提取各类办理情形,其中:提取事项33项,缴存事项34项,贷款事项6项。

    二是制定公积金提取“只跑一次”专项行动方案。为合法、合理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6月5日,中心组织群众评议团进驻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现场调研、陪同服务、模拟办事、召开评议团座谈会,集思广益、汇集智慧,对工作草案进行调整,进一步简化提取业务手续。至6月10日,提取事项中32项能实现“只跑一次”标准,“只跑一次”实现率为96%。

    八、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

    根据国家及市“七五”普法宣传活动工作部署要求,中心立足自身实际,以“2018”宪法修正案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核心,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社区,将最新的法律、法规送进百姓手中。以动画宣传片的形式在服务大厅面向社会群众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使百姓直观感受宪法的变化,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同时,中心大力开展政策讲解活动,将住房公积金最新地区政策送到职工及企业所在地,对疑难问题及易引发社会矛盾的突出问题进行细致、耐心的讲解及说理。

    2019年工作安排:

    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以遇山开山、遇水搭桥的决心畅通一切渠道,治理住房公积金市场行业乱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保护公积金制度良性运行,发挥公积金制度作用,为民生保驾护航。2019年是此次全国斗争行动的关键年、实效年,中心将在2018年线索台账基础上,加大线索收集调取力度,群面排查所有记录,对公积金行业中的违规提取、骗提、骗贷、黑中介收取高额手续费等乱象,一查到底,对所有线索集中按时上报,为我市扫黑除恶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2.继续大力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全力做到应上尽上。中心将继续加大网上预约服务,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并针对提取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预约时间集中办理。同时积极推进缴存事项和贷款事项“只跑一次”落实完成,争取8月末缴存事项全部实现“只跑一次”标准,到年底73项政务服务事项“只跑一次”实现率达到90%以上。

    3.夯实法治工作理论基础,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中心将联络人民法院及律师行业人员,将最及时、最新变化的一线理论、流程及法律条文本身,面对面带给广大职工干部,力求从日常工作中的一句话、一个举止都做到标准化、合理化、合法化,在服务群众、配合相关部门的同时保护公积金自身合法权利,减少矛盾冲突,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4.持续进行普法宣传,将“七五”普法落实到实处。中心将继续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将最新的政策、法律、法规送进百姓手中。对社会上的疑惑及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确保公积金区域政策及制度深入基层,走进人心,从而更好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公积金真正的作用发挥起来。

    5.加强法治信息及规范性文件报送工作。中心将按时完成、配合相关部门法治工作安排,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为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机关、法治社会提供坚实支持。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