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2020年,归集住房公积金500亿元,新增建户缴存职工10万人,覆盖率力争达到92%;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50亿元。

    二、总体任务

    “十三五”期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要进一步增强创新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稳中求进,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力度,让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更多职工家庭,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构建更加和谐、美丽、开放的新长春做出新的贡献。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扩大覆盖面

    一是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网上归集业务大厅的上线运行,保证了缴存类业务基本实现在线办结,便捷高效。同时,通过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多渠道、便捷式查询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及互动交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职工为出发点,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缴存单位与中心形成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率稳中有升。

    二是保存量,稳增量。通过做好年度基数调整工作,督促存量缴存单位应调尽调、应缴尽缴;提高建户质量,做到建户即缴,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率。

    三是实行“三段式”执法模式,为催建催缴提供手段支撑。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三段式”执法模式,我中心推行“先教育、后整改、再处罚”的“三段式”执法,充分考虑企业的自身经营情况,本着劝其缴存为上策,责其缴存为中策,迫其缴存为下策的行政执法三步走的原则,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手段,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全力推动个贷工作创新,拉动城市经济增长

    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各项贷款业务规章、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业务,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满足缴存职工日益增长的刚性购房需求。

    二是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积极贯彻国家、省、市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向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家庭倾斜,提升这部分人群解决住房问题的能力。

    三是全力保障贷款资金安全。继续强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管理,建立健全一整套贷款清收机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控资金风险,使贷款质量保持在优质的水平上。

    (三)强化各项民生举措,构建幸福长春

    一是建立完善的购房提取政策。中心充分发挥公积金惠民、保障的制度魅力,满足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各项需求,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提取政策,不断扩大制度受益面,加大提取支付力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民生提取政策。通过实施租住房屋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首付款政策,减轻无房家庭及贷款家庭生活压力,促进长春城市化进程。继续实施人性化的提取政策,允许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单位破产、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遇有突发事件、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等情况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资金困难家庭解决生活问题,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三是加强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及省市相关要求做好现有渠道服务工作,并计划于2016年底至2017年初开通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手机APP),同时对现有的12329公积金热线、中心网站、短信平台、自助终端、网厅进行升级改造,八大渠道整合成集业务办理、信息查询、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等四类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的综合服务平台。努力实现服务渠道多样化,服务种类齐全化,互动交流简单化,业务办理透明化,并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基础上,逐步开通各类业务的线上办理功能,进一步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