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2017-2019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计划编制草案情况报告
  • 来源: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发布日期:2020-03-16 10:05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祖国

    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向管委会做我市2017-2019年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计划编制草案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公积金工作总体情况

    (一)2017-2019年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

    1、归集情况

    2017年归集公积金123.01亿元,同比增长7.19%;2018年归集公积金133.24亿元,同比增长8.32%;2019年归集公积金146.01亿元,同比增长9.58%;截至2019年末,累计建户单位2万户,建户人数127.18万人,累计归集公积金1173.74亿元,归集余额483.15亿元。

    2、贷款情况

    2017年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92.36亿元,同比降低6.2%;2018年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1.46亿元,同比降低11.8%;2019年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2.97亿元,同比上升1.86%。截至2019年末,累计为24.58万名职工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50.77亿元,贷款余额470.12亿元。

    3、提取情况

    2017年职工提取公积金83.08亿元,同比增长13.67%;2018年职工提取公积金99.9亿元,同比增长20.25%;2019年职工提取公积金110.13亿元,同比增长10.23%。截至2019年末,累计为279.37万名职工提取公积金690.6亿元。

    (二)2017-2019年公积金增值收益拟分配方案

    2017实现增值收益6.55亿元,同比增长12.45%,增加0.72亿元;2018实现增值收益6.93亿元,同比增长5.79%,增加0.38亿元;2019实现增值收益7.50亿元,同比增长8.33%,增加0.58亿元。截止2019年末,累计实现增值收益57.70亿元。

    拟对2017年增值收益按如下方案分配:按年度贷款余额的1%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90亿元、提取中心管理及专项经费0.89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76亿元。

    拟对2018年增值收益按如下方案分配:按年度贷款余额的1%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80亿元、提取中心管理及专项经费1.20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93亿元。

    拟对2019年增值收益按如下方案分配:按年度贷款余额的1%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81亿元、提取中心管理及专项经费1.22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7亿元。

    二、2017-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积金管委会的领导下,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面对公积金使用额远超归集额的困难局面,迎难而上、砥砺前行,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各项业务指标始终处于全省领先地位。2017-2019年,中心先后获得“市直机关先进直属党组织”、“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优秀窗口”、“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绿园分中心、朝阳分中心获得市级优秀党支部荣誉称号。

    (一)加快推动归集扩面

    中心坚持“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的原则,加大归集扩面工作力度,年归集额、缴存职工人数实现稳步增长。2017-2019年,新增缴存单位6794户,缴存职工30.51万人,其中“非公”缴存单位6416户,缴存职工29.13万人;累计为267.61万名职工上调了缴存基数,月归集额增加2.69亿元。

    针对不按时缴存、漏缴、欠缴等现象,中心加大催缴力度,2017-2019年电话催缴6590次,受理举报投诉563件,通过长春日报和中心网站对92户应缴未缴单位进行公示,公积金新建户单位数创五年来新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二)充分发挥资金效用

    中心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新的贷款新政,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小户型刚需以及改善型需求,核定方式更加公平。新政实施以来,借款人以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新市民为主,切实为我市留住人才、提高中等偏低收入职工家庭购房支付能力发挥巨大作用。

    中心充分发挥公积金惠民、保障的制度魅力,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提取政策,不断扩大制度受益面,加大公积金提取支付力度。2018年6月,将市区租房提取额度上限提高到1.5万元,外县及分支机构上限1.2万元,更加适应我市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变化趋势;2019年4月起,取消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要件,取消街道办盖章的《提取人家庭收入及困难情况证明》要件,完整实现公积金提取服务“只跑一次”。

    (三)严格防范资金风险

    中心加强资金管控,完善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2017年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新制定会计核算风险点内部控制流程,规范分支机构经费额度;2018年圆满完成市人大对公积金预算审查,完成住建部资金结算贯标,实现业务账、财务账、资金账三账合一。“双贯标”顺利通过部厅两级联合检查验收,日均收付资金额达1.7亿元;2019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部督导19次,排查出问题线索80条,报省住建厅违规提取线索18起,移交公安机关5起,移交长春市扫黑办7起,配合公安机关调查1起,成功阻止骗提行为34笔,涉及资金165.8万元。

    2017-2019年进行内部重点稽核10次,抽查提取档案1.01万份、贷款档案1220份,提出整改意见15条。加大逾期贷款清收力度,到2019年底个贷逾期率始终控制在万分之3左右,个贷资产质量继续保持稳定。

    (四)大幅提升服务水平

    2017-2019年,中心12329客服热线共计接入电话130.9万个,回复网站留言9202条,回复主任信箱208条,发送业务提醒短信677万条,年均热线人工服务接听满意率始终在99%以上,群众认同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2017年上线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公积金异地转移一次办理即可“全国漫游”;2018年底完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涵盖门户网站、微信、手机APP等八大对外服务渠道。新媒体客户端一经推出就受到广泛关注,微信公众号累计服务量达149.3万次,手机客户端累计服务量达76.9万次;2019年有24项归集业务可在网厅线上办理,其中12项业务实现了自动一步办结。全年已开通网厅的单位达1.45万户;缴存单位使用网厅线上办理归集业务的笔数达1.19万笔。公积金手机APP上线多项便民服务功能,个人缴存信息查询、贷款信息查询、公积金提前还款和部分提取业务可以直接在手机上操作,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公积金业务。

    (五)党建堡垒坚强有力

    中心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年固定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讲党课11次。2017年将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日”、“双岗双责”与“做表率、当先锋”行动、换位体验活动工作紧密结合,开展“抓纪律、抓作风、抓窗口建设”三抓行动,通过举办主题诵读大赛、书画摄影展、参观规划展览馆等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凝聚广大党员群众,增强机关党建活力;2018年深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紧盯“四风”问题及其新变化、新动向,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等时间节点举办知识竞赛、参观展览等系列活动,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劲儿在新时代的广阔舞台上建功立业,更好地服务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做出不懈努力;2019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标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8个方面分列专题,班子成员开展6次集中学习研讨,处以上领导干部共写学习研讨体会93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讲党课8次,邀请党校教授讲党课1次,组织40余位优秀党员赴靖宇县参加“重走抗联路”活动;处级以上干部每个工作日和周六、周日开展1小时自学;班子成员带队累计走访基层一线窗口16次,现场办公5次,召开座谈会5场,走进银行、开发商和有代表性企业单位12家,形成调研报告29篇;查摆问题14个、制定整改措施21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查摆问题76条、制定整改措施91条,召开专题会议11次,形成对照检视剖析材料156篇。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取得了扎实成效。

    (六)扎实开展精准扶贫

    2017年中心投入22万元完成郭家村村部后续建设,投入20万元完成临街门市房工程修建项目,投资6.5万元养殖生猪32头,实现利润2万元用于反哺贫困户,出资12.1万元给贫困户种植有机蔬菜,每户实现增收500元;2018年投资8000元在郭家村村部开凿饮水井1眼,完成改建1.5公里沙石路改造及路面硬化工程项目,解决180余户700余名村民出行难、运粮难问题;2019年投入2万元资金帮助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庭院养殖,临街门市房出租收入向贫困户分红每人300元,新建自来水管线一条,解决了100余户村民吃水难问题。

    2017-2019年中心班子带队看望慰问贫困户12次,处级以上干部与贫困户进行多次对接,大力推动扶贫扶志工作,解决部分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历年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实现全部脱贫。

    三、2020年工作计划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大公积金改革力度,大力推动我市公积金制度扩面,研究允许个体工商户、小作坊从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和大学毕业生等新市民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利用“互联网+”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和改善民生,让更广大群体享受到公积金改革的红利,实现安居乐业的住房梦想。

    2020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152亿元,发放住房公积个人住房贷款70亿元,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00亿元。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一)适度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按照住建部《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长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长府[2019]8号)文件精神,中心将加大对我市住房市场“租购并举”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我市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取消“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提取”项目,停止向购买第三次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保持贷款政策的总体稳定性和连续性前提下,适度调整最高贷款额度计算系数,引入征信审查制度,阶段性暂停异地贷款政策,贷款审核标准向中低收入者倾斜,重点优先满足本市职工首套房贷款刚性需求。

    (二)继续扩大缴存覆盖面

    继续社保数据比对工作,将1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作为全市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重点,计划年度新增缴存2万人。适时推出缴存新政,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和在读学生等新市民群体和其他有相对稳定工作和工资收入的社会群体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

    (三)研究使用公积金为老旧房屋加装电梯

    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让居民生活得方便、舒心”,一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掀起旧楼加装电梯的热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健全无障碍通道等生活服务设施”。足以看出政府对旧楼加装电梯的重视与支持力度。2019年以来,北京、上海、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山东、山西等地公积金中心相继出台了旧楼加装电梯的补贴政策。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中心将研究允许业主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担费用,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合理需求。

    (四)继续提高公积金服务水平

    随着我市城区不断扩大和业务需求的增加,近年来6个分中心布局结构已逐渐不适宜发展需要。中心计划未来在长春新区、净月开发区、汽车区等区域新增服务网点,并将各分中心注册为独立法人,各服务大厅增人增员,确保网点布局合理、群众就近办事,公积金各项服务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加大网上业务办理数量,采用查缺补漏、稳步提升的办法,与市证数局、人民银行长春分行紧密配合,搭建不动产登记、民政、医保、社保、公安、工商、银行的联网核查校验平台,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保证如期上线如期开通使用。

    (五)精细化提升网络安全防范能力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四个坚持”重要要求,进一步加强个人公积金信息的保护,在大力发展网上办理项目的同时,加大服务器升级和防火墙设备保护力度,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建立更为严密有效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严格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公积金管理系统网络安全可知、可视、可管、可防、可控,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扎实推进电子化检查工作,拓展稽核审计范围和深度,实现内部检查更加科学化和精准化。

    (六)坚定不移从严治党

    依托“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等平台,强化党员理论自学能力,灵活运用领学、互动、分享、辅导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有效利用“每周阅读”时间阅读习近平重要讲话和理论著作,进一步铸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建党史知识竞答、观看革命传统教育影片等活动,教育党员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党员开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签订承诺书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规党纪,自觉做廉洁自律的好干部。

    以上报告,提请各位委员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