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说明
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放款银行或中心办事大厅(芳草街1177号,南四环与芳草街交会)二楼大厅窗口办理。
业务办理时间:夏季9:00-16:30;冬季:9:00-16:00(各分理处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联系电话:0431-12329。
注: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