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解决群众异地办理公积金面临的堵点难点问题,减少“多地跑”、“折返跑”等现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指导意见,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迅速开展相关工作,设置“跨省通办”服务专区,通过“全程网办”及“两地联办”服务方式,实现群众异地提取公积金“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把握群众需求 打造工作着力点。2021年1月,长春公积金接到“某先生”咨询电话,询问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有关证明材料。经了解,该名职工长期被单位外派到成都工作和生活,为提取公积金专程往返两地办事成本高昂。提取处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成都公积金取得联系,协商通过“跨省通办服务平台”开辟两地联办提取公积金试点通道。经过多次研究沟通,长春和成都公积金结合两地实际就购房提取事项、资料审核、影像资料上传、原件资料邮寄以及受理网点等事项达成共识。在征求“某先生”意见后,其在成都公积金办理网点通过“跨省通办”平台提交了申请,在双方配合下,两家公积金共同完成了首笔“跨省通办”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某先生”在办理完成后,特意致电长春公积金表示由衷感谢。

    完善工作机制 服务提上快车道。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能够在跨地协查机制基础上,为各地公积金搭建信息交换平台,提供共同防控违规提取公积金屏障。此举既是“以人为本”服务理念的有力实践,又是政府有为、精准服务的重要体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造服务型、智慧型公积金服务平台,不断完善“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创新服务理念,直击群众办事难点痛点问题,提供更多高效便民服务渠道。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在高新分中心设立“跨省通办”服务试点窗口,开辟专门服务通道。截至7月20日,共为10名缴存职工办理了异地购房提取,与9家公积金中心建立联办机制;有1082名正常退休职工通过全程网办形式成功提取公积金,相关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7月16日提取处组织各分中心“跨省通办”综合联系人到高新分中心“跨省通办”试点窗口进行培训学习,对相关业务、办理流程、表格填制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介绍,为“跨省通办”综合窗口全面铺开,强化工作支撑,提供有力保障。

    三项提取情形 两种办理新方式。目前,正常退休、异地购房及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三项业务均可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各分中心“跨省通办”综合窗口申请办理。

    其中,跨省办理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即申请人正常退休提取公积金,可在异地公积金提交申请,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跨省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即申请人全款或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可在购房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购房地中心和缴存地中心两地协同办理。

    (一)办理方式

    1、全程网办

    长春中心缴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账户余额不满20万元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在长春以外城市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提取的,可直接登录“长春公积金APP”,按提示流程操作办理。

    2、两地联办

    (1)长春市缴存职工在异地(指在申请人或配偶的户籍地)购房,且满足《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条件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购房提取申请,由购房地中心向长春中心发起联办请求,通过两地协同,实现职工在购房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

    (2)长春中心缴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账户余额达到或超过20万元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在长春以外城市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提取的,职工可向所在地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由受理地中心向长春中心发起联办请求,通过两地协同,实现职工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

    (二)提取业务材料

    所有材料应为原件。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跨省通办”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43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