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盖单位公章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或《个人账户变更批量》文档(及电子版);

    2、制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解聘法定文书、退休证明、死亡证明、调转证明等要件其中之一;

    3、经办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