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缴存住房公积金689,079.59万元,提取住房公积金452,985.68万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72,563.10万元。截至2018年上半年末,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9,633,988.19万元、缴存余额4,375,380.02万元;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5,258,608.17万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6,235,933.87万元、贷款余额4,094,528.10万元,个贷率93.58%;项目贷款余额0万元,公转商贴息额0万元,结余资金280851.92万元。现通过具体数据分析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如下:

    一、业务运行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分析

    2018年上半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11633家,同比增长11.35%;实缴职工901187人(其中:个体工商户0人、自由职业者0人),同比增长3.70%;新开户单位1019家,同比增长73.59%;新开户职工48,032人(其中:个体工商户0人、自由职业者0人),同比增长21.36%;缴存住房公积金689,079.59万元,同比增长9.64%。

    1.按新开户单位规模。新开户单位中,10(含)人以下单位占新开户单位的72.13%、10-50(含)人之间单位占新开户单位23.16%、50人以上单位占新开户单位4.71%。

    2.按缴存职工收入水平。按缴存额占比计算,低收入职工缴存额占34.45%、中等收入职工缴存额57.93%、高收入职工缴存额7.62%。

    3.按缴存单位性质。按实际缴存人数占比计算,其中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5.66%、国有企业占29.21%、城镇集体企业占3.82%、外商投资企业占6.2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87%、民办非企业单位占和社会团体占3.17%、自愿缴存者占0%、其他类型单位占2.06%。

    4.按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实际缴存人数占比计算,缴存比例在5%以下占0%、缴存比例为5%占0.02%、缴存比例为6%占0%、缴存比例为7%占33.26%、缴存比例为8%占5.62%、缴存比例为9%占0.37%、缴存比例为10%占6.03%、缴存比例为11%占0.03%、缴存比例为12%占54.67%、自愿缴存者占0%。

    缴存情况分析

    1.各指标变化原因半年缴存情况良好,实际缴存单位数、职工人数、缴存额均保持稳步增长,特别是缴存扩面情况有了大幅度的提升。通过一、二季度对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单位的两次公示,为住房公积金带来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单位多了,职工的维权意识也被唤醒,住房公积金得到了更多的社会关注。今年上半年住房公积金新建户单位数1019户,创近五年来上半年新建户单位数新高,新建户单位数及新增缴存职工人数均比近五年同期有大幅提升,达到了预期效果。

    2.缴存结构分析:由上述数据分析可见,新开户单位规模仍以10(含)人以下小型单位居多,占2018年上半年新开户单位比例的七成左右,多为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类型。目前,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大中小型城镇私营企业已基本达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因此,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扩大覆盖面要在稳定保证存量缴存及增长的同时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人群。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分析

    2018年上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52,985.68万元,同比增长20.58%;提取率为65.74%,同比增加5.96个百分点。

    1.按住房消费提取情况。住房消费提取330,970.78万元,占提取额的73.06%,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占提取额的12.5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占提取额的57.83%、租赁住房提取占提取额的2.6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占提取额的0%。

    2.按非住房消费提取情况。非住房消费提取122,014.90万元,占提取额的26.94%,其中:离休和退休提取占提取额的19.6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提取额的5.2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提取占提取额的1.16%、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占提取额的0.73%、其他非住房消费提取占提取额的0.15%。

    3.按提取职工收入水平。按提取额占比计算,低收入职工提取额占29.23%、中等收入职工提取额占61.26%、高收入职工提取额占9.51%

    提取情况分析

    1.各指标变化原因提取资金的增减,大方向上是以房地产市场做为衡量标准的,目前缴存职工对于改善住房条件、为直系亲属购房、为家庭适龄儿童购买学区房刚需凸显,导致购房人数增加,提取额度也随之增大,这种情况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保持下去,同时随着社会人群步入老龄化状态及相关政策调整,退休及解除劳动关系提取额也增幅显著。

    2.提取结构分析: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每年提取额度的75%左右,2014年至今长春房地产市场呈渐强态势,房屋价格也在逐年攀升,与此同时中心于2014年、2015年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相继出台了委托冲还贷政策、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首付款政策和租房提取政策,在便民利民的同时,也额外增加了提取资金的支出,使提取额度激增,尤其首付款提取、冲还贷额度增幅较大,所以在房地产市场趋于利好的情况下,为确保提取、贷款资金充足、平衡、可持续,应采取措施适当抑制住房消费类提取。

    (三)住房公积金个贷分析

    2018年上半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234笔、372,563.10万元,同比分别降低29.37%、降低28.14%;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4,375,380.0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094,528.10万元,个贷率93.58%,同比增加0.47个百分点。

    1.按贷款额笔数。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中,20万元(含)以下笔数占个贷笔数的7.44%20-40(含)万元之间笔数占个贷笔数的36.97%40-60(含)万元之间笔数占个贷笔数的36.81%60万元以上笔数占个贷笔数的18.78%

    2.按购房面积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面积中,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占个贷发放额的30.63%90-144(含)平方米之间贷款占个贷发放额的60.46%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占个贷发放额的8.91%

    3.按主贷款人收入水平。按个贷发放额占比计算,低收入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占34.16%、中等收入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占60.53%、高收入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占5.31%

    4.按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占个贷发放额的94.31%、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占个贷发放额的5.69%、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占个贷发放额的0%

    5.按本地贷款和异地贷款。本地贷款占个贷发放额的87.12%、异地贷款占个贷发放额的12.88%

    6.按贷款用途。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85.42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新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面积,分别占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面积的74.22%、25.78%、0%,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新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分别占个贷发放额的78.77%、21.23%、0%

    7.按主借款人单位性质。按个贷发放额占比计算,其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4.46%、国有企业占41.61%、城镇集体企业占3.78%、外商投资企业占6.3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7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5%、个体工商户占0%、自由职业者占0%、其他类型单位占3.67%

    贷款情况分析

    1.各指标变化原因: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指标分配没太大变化,唯一变化大的是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以及金额呈下降趋势。2018年为稳定长春市房价,长春市房地产部门出台多项调控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同时公积金因资金阶段性紧张,在放款过程中采用轮候制,部分限制到放款速度。尽管放款减少,因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首付等相关政策因素,致使个贷率依然略有提高。

    2.贷款结构分析:我中心严格遵循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公积金贷款,从各项数据看,公积金贷款倾向刚需以及改善型,贷款人以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新市民为主,为留住人才,发挥公积金的作用,一直积极开展异地贷款工作,异地贷款占总贷款的12%以上。

    (四)住房公积金结余分析

    2018年上半年末,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280851.92万元,同比增长2.16%;按实际缴存职工人数计算,人均结余资金3116元,同比降低1.48%。

    1.按业务收入占比。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68046.52万元,同比增长6.57%。其中:利息收入占3.77%、增值收益利息收入占0.93%、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占95.30%、其他收入占0%。

    2.按业务支出占比。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62359.48万元,同比增长10.53%。其中:利息支出占99.96%、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支出占0%、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占-0.01%、其他支出占0.05%。

    3.增值收益情况。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5687.04万元,同比降低23.51%。

    资金结余情况分析

    1.各指标变化原因:从各项指标变化看,公积金结余资金绝对额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是因为归集额提取额增长的同时,贷款额降低所致,人均结余资金同比降低,存在资金短缺风险。

    2.收支结构分析:从收支结构看,收入的绝大部分来源于贷款利息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占95.30%,存款利息收入占比较小,说明资金利用率较高,沉淀资金较少,且各项收支占比均在合理的波动范围内。

    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占比负原因:为提高受托银行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市中心在每年年初,对上年度受托银行的公积金工作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支付银行贷款手续费,在一季度中扣除17年贷款手续费,因此贷款手续费支出为负数。

    二、风险管理分析

    (一)资金风险分析

    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2018年上半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696.02万元,同比增长131.27%;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90%。

    对逾期额波动分析如下:

    1).借款职工单位流动性大或单位经济效益不景气,经济收入不稳定。

    2).借款人家庭关系发生变化,离婚、死亡导致贷款不能按期偿还或不愿偿还。

    3).借款人本人有其他债务,选择逃避。

    中心提出相应对策:

    1).加强承办银行考核力度,重点贷后清收工作的考核。

    2).对连续贷款逾期人员,要求承办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进行催收或启动司法途径处理。

    2.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2018年上半年末,个贷风险准备金按当年新增贷款余额的1%方法提取,个贷风险准备金余额76173.72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1.86%。

    与上年度全国平均水平比较(分别为:3.75%),中心抵抗风险能力略低于全国水平。

    (二)流动性风险分析

    2018年上半年末,前三个月资金净流出量均值为-18182.62万元。

    三、下一步运行着眼点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方面

    1、继续推进对与社保缴费单位数据比对的结果中6人以上30人以下的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集中宣传督办建户工作。

    2、第三季度做好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工作的收尾工作。

    3、进一步研究简化归集业务办理程序,缩简办理业务要件,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水平。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

    在坚定执行国家房地产方面的相关政策的同时,落实好公积金贷款政策工作,确保公积金贷款工作平稳运行。坚定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协助长春市房地局等相关部门,形成良好、高效的运行机制。同时,通过对政策和工作方式的调整,为刚需住房的职工提供更大的便利,对将面临的问题做出充分预判,并给出针对性的措施。

    (三)防范资金风险方面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一直居高不下,下一阶段贷后清收将成为我中心重点工作。在提前还款的金额以及期限上做出相应调整的同时调整窗口的业务重点和人员协调方式,同时变公积金自己清收为委托银行、合作开发企业、公积金“三合一”的清收模式。(四)宣传、服务、信息化管理等方面

    下一阶段,市中心将继续秉承严谨的工作作风、先进的服务理念,做好信息化管理。以“服务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目标,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积极做好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

    按照住建部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总体要求,在优化营业网点柜台服务的基础上,以“互联网+”为向导,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为载体,将12329公积金热线、门户网站、手机短信、自助终端、网上业务大厅以及“两微一端”等八种服务渠道整合成一个综合性服务平台。此项工作是中心2018年主推的重点工作之一,作为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牵头部门之一,客服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开发公司及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保质保量做好综合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和改造测试等工作,进一步完善集业务办理、信息查询、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多种服务渠道的建设和统一管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二)适应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的新常态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活动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网站普查标准贯彻信息发布制度和网站值班监查制度,完成网站运维的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做好中心网站信息发布、互动回应、网站找错等相关维护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市政府关于网站考核、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打造高效、便捷、实用、准确的服务型政府网站。

    (三)进一步提升对外服务质量

    注重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服务态度的监督和管理,加大日常业务知识和理论素养的培训力度,最大限度推动职工问题的解决落实,及时帮助广大职工解决因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不理解而造成的误解,化解矛盾。同时形成高质量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的新常态,将培训贯穿到客服工作的始终,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