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08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 来源: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发布日期:2009-11-25 14:30

     一、关于2008年计划执行情况
    全年中心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27亿元,实际完成308,203万元,完成计划的114%,同比增长36%;计划发放个人贷款12亿元,实际完成156,803万元,完成计划的131%,同比增长27%;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6,362万元,同比增长1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达11,430万元,同比增长30%;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858万元,同比增长45%;为市政府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14万元,同比增长117%。
    截止到2008年12月末,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645,903万元;发放贷款650,269万元,共为51,587户职工解决住房问题521万平方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40,159万元,其中:购建房职工提取480,119万元,离退休职工提取83,221万元,生活困难职工提取67,217万元,户口迁出本辖区等其他情况职工提取9,602万元;实现增值收益42,635万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4,929万元,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5,010万元。
    过去的一年,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管委会的正确决策下,在财政、审计、金融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和落实管委会决策,实施各项惠民举措。中心特别注重利用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把我市中低收入以及生活困难家庭职工的生活资金问题摆在重要的位置,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积极实施管委会出台的惠民举措。一是根据城镇务工人员(农民工)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暂行规定,确定以建筑、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开展工作,全年共有552户单位、30,569名城镇务工人员(农民工)建户、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4,100万元。使他们享受了和正式职工同样的待遇,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棚户区改造贴息贷款的基础上,提请管委会审议通过了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政府保障房贴息贷款管理办法。全年共为378户职工办理贴息贷款2,855.89万元,减轻了借款职工的还款压力。三是从去年1月1日起,把我市单位和职工的最低缴存比例从各5%调整到各7%,使4,286户单位共计364,746名职工直接受益,每年增加归集额达5,544万元。四是按照管委会审议修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允许以下七类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3、单位破产的;4、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5、遇有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6、子女就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7、棚户区改造职工回迁安置并购买房屋的。去年共为19,912名以上情况职工提取11,234万元,有效地解决了这部分职工的资金困难问题。人性化的提取政策受到了这部分人群的极大拥护,大大地增强了他们对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
    (二)加大归集执法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按照管委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缴存比例,同时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二是从新系统上线开始,实现了“区域管理、直接归集”的工作模式。三是由中心负责为缴存单位办理建户、缴存登记和审核,资金存入在受托银行设立的存款专户,全年新建户单位1,031户,新增缴存职工76,650人。四是在核实缴存单位、职工信息的基础上与受托银行合作,为207,900名职工发放了住房公积金卡,公积金卡的工本费用及帐户年维护费用由中心承担。五是行政执法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不影响企业发展和稳定的前提下,全年共立案处罚单位60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0户,执法公示129户,充分维护了我市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解决职工住房资金问题。一是个贷工作遵循“规模控制、计划管理”的指导原则来开展。二是由分中心负责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批,然后下达放款决定。三是放宽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条件。四是通过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为贷款的安全运营提供保障。全年共支持9,677户职工购、建房近97.7万平方米,其中,二手房贷款380件共计5,105万元,信誉贷款106件,2,739.8万元;与97个售、建房单位的139个项目签定了合作协议。五是分中心设专人深入各个现场进行调查,加大贷款营销的工作力度。六是在资产保全工作中,坚持依法清收,注重回收资产的管护和盘活。确立了对开发办470余万元项目贷款的债权,与市财政核销了胶合板厂的项目贷款;通过管护和盘活工作收回租金41.5万元。七是由中心牵头,省内九市、州管理中心建立了战略协作关系,并出台了省内异地贷款管理办法。
    (四)实行精细化管理,确立中心的核算主体地位。一是依托新系统,实现了住房公积金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由中心记载职工个人的缴存、提取等情况,按规定为职工计息;由中心审批职工的提取申请,然后出具委托付款凭证,受托银行根据凭证批量拨付资金;销户的由中心计算利息额和本息合计金额。以上的这些做法初步确立了中心在核算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也使住房公积金管理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二是依托新系统,制定了《中心会计基本规定》,作为会计工作的基本规范,要求业务人员严格遵守。三是制定了业务管理流程,对涉及资金收付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严格按流程办理。四是要求业务人员树立精细思想,运用信息化、专业化的管理技术,高质量完成核算工作。2008年,中心接收了原来由受托银行管理的8,288户单位的75.5万职工的明细帐。五是在完成整体工作的同时,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融资起到了经济杠杆的作用,为推进重点工程的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五)践行服务宗旨,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加强了5个“一站式”服务大厅的规范管理,使职工享受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以人为本的管理和服务方式,为中心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依托”的原则,开发了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四是深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构建法制、服务、政策、信用、舆论等五个软环境,面向社会承诺和践诺。五是坚持咨询值班制度,平均每天接待职工来人来电咨询大约200人次。六是及时解答、处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投诉和举报,全年共受理370件,反馈率100%,职工满意率为98%。七是简化个贷、提取等业务的办理程序,节约社会资源。八是进一步网站内容和功能,为职工搭建更加畅通的沟通平台。网站年点击量为30 万人次,截止到去年末,累计已达133万人次,留言6,981条,回复率100%。九是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工作人员到直播间现场回答听众热线26次,包括中央二台在内的各大报刊、电视台、电台发表相关报导140条。其中,在吉林电视台“守望都市”栏目进行了1次专题报导,在“直播吉林”栏目进行了政策解读连续报导,在吉林日报和长春日报各进行了1次整版宣传。使广大单位和职工能够及时了解中心的发展方向和动态,同时也提高了中心的知名度。
    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们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崔杰市长十分关注我们的工作,特别是落实惠民举措,解决中低收入和生活困难家庭资金问题方面,曾经两次做了专门的批示;学战市长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心还作为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典型,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向全省介绍我们的经验。中心还被评为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市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市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中心工作的各项成就,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位委员及全市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过去的工作中,各位委员积极履行职能,正确决策,规划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道路。并且十分关注和支持中心的发展,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和做法,对于中心各项工作的提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这里,我代表中心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中心的工作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四县(市)财力有限,当地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完善。二是对城镇务工人员(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和归集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三是职工队伍执法和业务素质、创新和服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中心的软环境建设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
    二、关于2009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
    中心2009年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管委会各项决议,化危为机,增强信心,深入实施“一、二、四、八”发展战略,以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推进创新,打造以人为本的管理和服务体系,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拉动城市经济增长,构建宜居长春做贡献。
    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今年将是不同寻常的一年,形势和以往相比有所不同,去年国家连续五次对存款和贷款利率进行了下调,这对中心的效益将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外向型企业的发展受到了金融危机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这给中心的工作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但是中心党组仍然本着“适度超前、满负荷工作”的原则来安排今年的工作:
    今年中心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30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亿元
    为完成工作目标,中心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各项民生工程,惠民、利民。我市几年来出台的各项惠民举措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在落实以前惠民举措的同时,根据市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突破现行的40万元。二是调整贷款最高年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三是调整职工最高还款年龄的规定,由退休年龄向后延长五年。四是把提取政策进一步人性化,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式,有一些困难的企业,考虑允许他们的职工按月集体提取,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二)继续抓好五个模式的创新工程。自开展归集、个贷、核算、管理、服务等五个模式的创新工程以来,中心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也推动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在今年的工作中,中心还要继续深入创新工程,作为进一步提高我们工作能力和质量的有力牵引。一是创新归集模式。按照“稳中有增”的方针,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因素,寻找新的增长点。二是创新个贷模式。加大营销力度,挖掘市场潜力,增加新的贷款品种,重点开展好省内异地贷款工作,增加省会城市的辐射力和带动力,同时开展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打开四县(市)、双阳区期房市场;中心已经和建设部做了有效沟通和相关准备,积极争取国家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项目贷款试点城市,支持我市的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房建设。三是创新核算模式。按照新系统上线后确立的精细化核算模式开展工作,完全确立中心的核算主体地位;做好会计业务人员的专业、实用性培训;完成信息系统的异地数据和功能备份;争取上半年为所有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卡。四是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转变各部门职能,工作重心全面下移,各分支机构按区域划分开展管理工作,机关各处、室履行“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职能。五是创新服务模式。做好5个“一站式”服务大厅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地域管理的优势;把委托业务向所有在长的金融机构全面放开,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各项业务;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提高效率;利用新系统,开展跨区域缴存、提取等业务;继续坚持咨询值班制度,处理好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投诉和举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网站的建设工作。
    (三)加强党风廉政和职工队伍建设。一是要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开展好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二是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按照中心党风廉政建设2008-2012五年规划,下大力在各岗位加强“纪律作风、反腐倡廉、廉洁自律”建设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软环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四是按照市政府行政执法“三段式”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使中心行政执法工作进入更加科学化、制度化、人性化的轨道。打造素质过硬、纪律性强的行政执法队伍。五是实施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终身问责制度,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过错行为,建立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管理中心。
    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心要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审计、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在各兄弟部门的支持下,信心百倍,攻坚克难,共同开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新局面,为建设繁荣、美丽、开放、和谐的新长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