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06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07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 来源: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发布日期:2007-07-13 14:32

    2007年7月13日)



    200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认真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各项决议,完善和加强“一、二、四、七”工作思路,积极创新“七加一”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运用力度,为我市改善职工居住质量、促进城市住房建设、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关于2006年计划执行情况
    2006年,计划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50,000万元,实际完成180,432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20%;计划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0,000万元,实际完成94,92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19%,为8,252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解决了住房资金问题。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达7,310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000万元。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照6:3:1的比例进行了分配,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386万元;提取中心经费和专项资金2,19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31万元。
    过去的一年,中心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领导下,在财政、审计、金融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资金归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科学的归集工作管理体系,采取分区域管理,指标分解落实,分理处由分中心统一管理、指导业务的方式开展归集工作;每月召开归集工作调度会议,加强中心与分中心及所辖分理处的信息沟通,严格落实指标考核制度,提高归集工作质量和效率。截止到2006年12月底,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实际完成18.04亿元。
    全年共召开8次案件审理委员会,检查了1,257个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99份,媒体执法公示126个单位,对23个单位立案处罚,新建户440个单位,增加归集额5,612万元。积极接待职工咨询和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复。对拒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维护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严肃性。
    (二)强化资金运用管理,加大贷款力度。一是确定支持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铁北地区改造、二道区沿吉林大街改造、一汽及一汽周边、汽车产业园区改造建设为贷款重点投向;二是按照“规模控制,计划管理”原则,科学制定贷款指标;三是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重新修订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长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将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40万元;四是积极增加贷款品种,并在3个分中心开展贷款业务;五是重新制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贷审会制度,完善了贷前、贷中、贷后等各环节的管理,使贷款管理更加科学。
    2006年,中心召开13次贷审会,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4,928万元,为8,252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解决了住房资金难题;全年中心共和75个项目签订了职工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累计已有304家售、建房单位,361个项目同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作协议。
    (三)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强化财务管理。一是完成了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会计决算报表的编制、报送工作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统计工作。二是较好地完成了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报送工作。三是利用利率政策新的变化,较好地完成了2006年度中心在受托银行存量资金的核算工作。四是实现了三级帐与受托银行同步管理。五是认真做好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并以人为本制定了更加人性化的提取办法,允许重病、下岗、特困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其资金难题。六是完成了国家审计署、市审计局、省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省纪检、监察、财政、人民银行、市纪检等部门对中心审计的配合工作,经过几个方面的审计和检查,对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四)做好资产保全工作,加大清收力度。一是贷款清收工作取得进展。全年收回项目贷款资金2,949万元,接收两处项目贷款抵债资产3,490余平方米,到目前为止,中心共收回7处计6万平方米的资产;积极清收个人逾期贷款,立案强制执行4户,查封1户抵押房产126.64平方米。二是个贷相关业务工作取得成效。全年完成75家开发单位阶段性担保资格确认工作;办理信誉担保贷款 172笔,达2,559万元;办理二手房委托评估业务18件,贷款金额180余万元。三是收回资产处理、盘活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首先是在2006年,中心对星宇集团抵偿的两套住宅进行公开拍卖,回款29万余元,为以后的资产处理工作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其次在管护过程中探索资产盘活的新路子,使资产保值增值,对黑水路2号楼进行整体出租,所得资金回笼充抵贷款;第三是节省管护费用,今年仅黑水路2号楼和星宇大厦的管护费用共计节省12.78万元。
    (五)拓宽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完成了2006年新设置的南湖、宽城2个分中心机房建设和网线铺设,同时做好数据备份、数据更新、管理系统维护、网站维护工作。全年转换个人明细帐三百余万条、单位明细帐八万八千条、个贷明细帐十七万条;住房公积金网站按照市政府电子政务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了改版升级,网站点击人数累计已达六十四万人次、全年留言812条,留言回复率100%,并被评为2006年市政府十大优秀网站。
    (六)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大保障力度。一是调整中心内部机构,方便职工群众。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增设了宽城、南湖2个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所需工作人员,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装修“一站式”服务大厅,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二是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根据市编委批复增设了稽核处,制定了稽核规章制度办法以及制式稽核文本,并全面细致地对公积金提取业务、存量资金安全管理情况及资金运用工作进行了稽核检查。三是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中心工作的高效运转提供了保证。四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了中心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一是在房交会和《条例》颁布纪念日,印制发放了《条例》、《公积金政策知识》、《公积金贷款指南》。二是中心工作人员走进广播电台直播间,解答职工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热点问题。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在各电台、电视台、报刊上发表报道150多篇,并以高速公路广告牌、车载移动电视为载体等形式进行户外宣传,多方面深入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在吉林电视台每天播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片。四是继续加大四县(市)、双阳区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
    (八)抓好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一是中心以学习《党章》为主线,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学习谭竹清同志活动以及学习《江泽民文选》等教育活动,把学习党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长春结合起来。二是积极做好党委换届准备工作和新党支部组建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和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三是坚持中心党组学习制度,班子成员认真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形成学习型班子,中心被定为省建设系统创建学习型机关试点单位。四是坚持各项会议制度,开好党组会、班子会、局务会等几个会议。五是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结合纪念建党85周年,组织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了全体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九)强化党风廉政、软环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一是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照构建“三位一体”反腐倡廉整体工作格局任务分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以建设“信用长春”、“和谐长春”为统领,加强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深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推行政务公开。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中心的一项重大任务,纳入中心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实现“阳光政务”。保障广大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三是中心还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活动,为广大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抓好业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规范化管理,抓好窗口建设,坚持咨询值班制度,全年接待职工咨询达3万余人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对中心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中心树立了良好的整体形象。
    二、关于2007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
    2007年计划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委第十一届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依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行市管委会的各项决议,坚持和完善“一、二、四、七”的工作思路,实行“七加一”的管理工作体系,实现五个管理模式的创新,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和质量,推动城市住宅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建设经济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富裕的长春市做贡献。
    基于上述指导思想,2007年,中心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180,000万元;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0,000万元。
    为完成工作计划,中心将在2007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坚持和完善“一、二、四、七”的工作思路。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一个目标,两个意识,四项工作制度,七个管理工作体系”为内容的工作思路:坚持一个目标,即坚持以改善职工居住质量,推动城市住宅建设,拉动我市经济增长,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根本目标;强化两个意识,即强化“创新”和“服务”两个意识,继续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快速发展;继续坚持四项工作制度,即继续坚持住房公积金审批、核准、备案、窗口完全事权四项工作制度;在七个管理工作体系的基础上形成“七加一”的管理工作体系,即住房公积金归集、运用、核算、保全、稽查、稽核、后勤服务七个业务管理工作体系加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的监督保障管理工作体系。
    (二)建立“以我为主,封闭管理”的信息系统。重新开发的一体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在2007年要进入实质性的运行,新系统以中心为主,封闭管理,包含前台业务系统、帐务核算系统、后台管理系统、与承办银行接口系统等几部分,提高系统的容量和速度,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新系统运行以后,中心能真正实现住房公积金“以我为主,封闭管理”的目标,一是满足我市80万职工查询新系统所记录的5年之内的记录,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时、准确地进入中心帐户;二是满足职工个贷的后期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存款、贷款的安全性;三是为建设部、人民银行的时时监管提供服务。四是带动中心技术、管理、服务、人员素质等各方面水平的提高,为中心、分中心开展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保障,为中心实现五个管理模式的创新提供依托,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三)完善中心机构设置。一方面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和接收工作。2007年,中心将按照《条例》的要求,遵循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统一核算、统一制度”的管理原则,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全面接收铁路等分中心;并做好资产清理、接收、人员安置等工作,明确分中心业务范围,确立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面开展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另一方面积极调整中心目前现有机构,所需人员在2007年要全部到位。随着中心的业务开展,形成中心、分中心、分理处、管理部的管理格局,为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奠定基础。
    (四)转变各部门职能。2007年,中心将积极转变各部门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中心内部各个处、室确立并完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主要职能,做好条块业务工作的同时做好与分中心相对应业务的衔接工作。分中心在划分业务范围的前提下,做好班子建设工作,积极转变职能,将人员调整到位,对所辖区域进行划分区域开展住房公积金工作,并对所辖分理处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五)切实做好五个管理模式的创新工作。
    1、创新归集管理模式。住房公积金归集模式按照“区域管理、直接归集”的原则进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主动归集,保证存量的同时,重点抓增量,对新增加的缴存单位要直接对二、三级帐进行管理。并加强对改制后企业和私营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检查力度,解决其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难题,督促并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下责令后仍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要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并依法进行处罚。按中心划分区域管理办法,分中心专管员分区域包保。加强对分理处的建户率、缴存率的指导检查力度,重点是对分管的分理处所辖县(市)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数、户数、额度进行全面的考查。
    2、创新运用管理模式。一是加强个贷管理工作,全面控制运用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环节。二是做好分中心的业务衔接工作,大力开展各分中心贷款业务。三是确定五个贷款重点投向,以城市棚户区改造、铁北地区的改造、政府南迁周边地区的改造、汽车产业园区、汽车厂厂区和一汽周边地区的改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重点投向。四是要继续采取“规模控制、计划管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拓展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品种。五是强化贷审会职能,加强程序管理,规避贷款风险。
    3、创新核算管理模式。一是结合系统开发,创造性地制定会计工作规范,完善工作程序,明确新的会计核算工作体系,打破制约中心业务发展的瓶颈。二是搞好会计人员培训,确保会计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开展。三是全面完成3家受托银行职工明细帐交接工作,真正地确立以中心为主的会计核算体系。四是认真做好日常会计核算、资金管理、业务统计工作。
    4、创新管理模式。一是中心在2007年对分中心特殊授权,对分理处一般授权。授权之后,相应的权利、义务、责任按照管理层级进行划分。二是授予分中心执法权。采取完全授权的方式,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权下移到分中心,分中心管辖区域内发生的案件从调查到申请法院执行都由分中心办理。三是创新各个业务处室基础管理工作。四是充分利用银行、工商部门等有利资源,划分区域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个贷工作。五是由分中心独立控制其贷款业务的贷中、贷后等环节,中心适时进行监控。六是利用新系统,创造性地以中心为主进行归集、运用的会计核算工作。七是加强与分中心的保全业务衔接,使分中心逐渐具备保全工作的职能。
    5、创新服务模式。以建设“信用长春”、“和谐长春”为统领,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建设。一是认真抓好目前的四个服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规范化管理,并更好地开展延伸服务窗口工作。二是加强软环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践行服务承诺,将服务意识落到实处,真正为缴存职工、贷款职工、缴存单位和开发公司服务。三是深入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继续坚持咨询值班制度和首办负责制、首问负责制,抓好信用建设、信息公开和服务承诺等项工作。四是方便和服务于广大单位和职工,开展跨区域缴存、贷款、提取等业务,并对缴存单位进行免费培训,使缴存单位和职工了解和熟悉各项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和业务办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