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04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05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 来源: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发布日期:2005-03-13 14:33

    (2005年3月31日)



    各位委员:
    200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认真落实市管委会做出的各项决策。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运用工作,创造了历史新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入了良性循环。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基础工作考核标兵单位。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城市住房建设,拉动我市经济增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一定贡献。
    现将管理中心2004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05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04年计划执行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年度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100,000万元,实际归集145,003 万元,完成计划的145 %。全市有5,351 个单位、559,739 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截止到2004年末,住房公积金余额为409,224 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年度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2,000 万元,实际发放82,948万元,完成计划的115 %。全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的70 %。支持6,165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购买住房面积62万平方米。年度职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54,185万元。年度计划购买国家债券80,000 万元,在保证职工提取和使用的基础上,实际购买33,855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2004年度实现净收益 4,402万元,按规定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68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300万元,中心提取管理经费1,413万元。
    为完成2004年计划,中心采取了一些有利措施:
    1、认真贯彻管委会决策。2004年4月15日,市管委会举行了第三次会议,中心对2003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04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向管委会做了报告;会议通过了中心提交的3项议案。会后,我们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做好工作布署,积极组织落实管委会决策的各项具体工作。
    2、依法行政工作更加规范,归集覆盖面进一步拓宽。全年召开8次银行落实归集指标会议,举行3次贯彻《条例》座谈会,召开15 次案件审理委员会。对574个单位进行了执法公示,立案处罚296 个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6个单位,为33,116 名职工追补缴住房公积金3,197万元。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与2003年相比较,缴存单位增加 1,438 个,增长36%;缴存职工增加82,214 人,增长17%。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突破了50亿元大关。
    3、贯彻创新理念,推动工作快速发展。一是通过调整规范性文件,创新运用管理制度,更加便民利民。进一步完善了《长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制定了《长春市职工个人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并经管委会决定委托市商业银行开展承办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二是资金保全工作在创新中取得显著成效。引进风险代理机制,清收项目贷款;出台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保证人资格确认管理办法》;加强保证人资格确认、抵押资产委托评估确认及单位担保资格委托评估确认等项工作。全年共查封资金98万余元,查封资产40,343平方米,收回资金16.6万元,办理单位担保资格确认49件、贷款委托评估22件、保证人资格确认29件。
    4、全面加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首先、全面强化贷款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一是完善贷审会规则,召开15次审贷会,认真审查贷款单位担保能力和资格,加强贷款前期项目的审核、项目手续的审查及个贷件的审核等项工作;二是加大了贷后管理力度和贷款催收力度;三是组织召开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会议;四是召开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座谈会。其次、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一是基本实现了会计核算电算化管理。二是加快票据传递速度,严把资金收付关,严格审核手续;各管理部全都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资金全部划入中心帐户内,保证了公积金缴存余额的准确无误和资金的安全。
    5、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实现核算业务提速。围绕系统上线,中心实现了各项业务提速。理顺受托银行数据传输工作,初步建立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与银行同步核算体系。加快了核算速度、降低了劳动强度。
    6、全面加大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在市区和5县(市)、区举行了纪念《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宣传活动,发放传单10万份,悬挂条幅220个,展示宣传板240块,市领导吴大勇、王学战亲临宣传现场视察,并参加了宣传活动。受学战市长委托中心主任在长春电视台做了专题讲话;在报纸上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知识有奖问答,并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广泛开展宣传。
    总体上看,2004年计划执行情况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任务还很重,中心办事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尚需进一步理顺等问题,需要在工作中着力研究解决。
    二、2005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
    2005年计划草案编制的指导原则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全面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精神,树立“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公积金的管理和运用,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依托,深化软环境建设,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和质量,推动城市住宅建设,拉动我市经济增长,为我市经济变快走为快跑,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基于上述指导原则,2005年,住房公积金计划归集100,000万元;计划发放贷款60,000万元。
    2005年,我们要站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进一步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全面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一)工作任务
    2005年,中心要围绕“确定一个目标、树立两个意识、实行四种制度、建立七个体系”开展好各项工作。
    1、要加大依法归集力度,进一步提高缴存率和覆盖率,使更多的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是要抓好5县(市)、区,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建户工作;二是抓好建户未缴存单位的公积金缴存工作,做好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稽查工作要由原来的行政处罚为主转向“划缴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全年案件办结率达到95%;职工投诉、上访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中心网站稽查网页咨询回复率达到100%。抓好5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督办和行政执法工作;完成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行政处罚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2、贷款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工作重点做好服务。要把支持铁北改造、棚户区改造、一汽厂区和周边改造、政府南迁改造作为发放贷款的四个重点,为贷款职工提供好一次性办理贷款的相关服务。同时,要确保重点企业和单位,重点做现房、好的期房贷款。
    3、加强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工作。要加强住房公积金专户核算,加强贷款的核算。要加强住房公积金各专户的动态管理。要每周与银行对帐,依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每日与银行核对职工帐目,实现中心与银行间数据适时传输,票据及时传递。
    4、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要充分发挥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为提升管理水平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要围绕信息管理系统的全面上线,充分利用系统的13个子系统,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管理升级,把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全面纳入科学管理轨道。要确定合理的业务流程,强化各处室的主动配合。
    其次,要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
    5、按照国家和省厅的要求,抓紧做好铁路和电力分中心的接收工作。
    (二)保证措施:
    1、以创新为动力,实现业务工作的提速。首先、围绕“确保重点,提高覆盖面,完成指标”创造性开展归集和稽查工作。一是为贯彻《条例》,扩大归集覆盖面,维护职工权益,在委托工行、建行、农行3家银行的基础上,在中行、交行、商行、光大银行和联社等5家银行由中心直接开展归集工作;二是探索公积金动态管理方式,建立归集信息反馈网,有的放矢的开展归集工作;三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基础工作,准确掌握缴存基本信息。其次、强化创新意识,促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一是贷款要实行“规模控制、计划管理”,增强贷款计划指标管理的科学性。要充分有效利用资源,研究贷款的投向,科学分配贷款资金。二是稳健开展贷款工作,提高规避风险能力。适当加大职工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降低借款人的还款压力;适当加大信誉保证贷款的发放规模;适当降低公积金个贷发放的最高额度。三是研究有效措施,规避政策调整后带来的风险。四是加大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力度。第三、保全工作要重点突出创新意识。一是要完善风险代理机制,增加清收前期项目贷款的方式;二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探讨采用出租、合作经营等有效方式盘活资产,降低损失;三是要以公积金个贷基础信息为平台,结合打造“信用长春活动”,逐步建立起职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并探讨与各商业银行联网,使之形成职工个人信贷信用体系;四是压缩担保资格认定和抵押资产评估确认的办理时限。
    2、通过建立四种制度,为职工提供便利服务。要建立起四种制度,即: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完全事权制。审批制度方面,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做好两项审批工作。一是做好各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审批;二是做好各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批工作。要加强审批管理,要严把审批关。核准制方面,对于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要做好新建户的核准工作。备案制方面,对于单位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的,要实行备案制。完全事权制方面,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窗口,实行完全事权制。审批制,核准制、完全事权制,都要对单位和职工实行一次性告知。
    3、通过建立七个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归集工作管理体系: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抓好新建户工作,保障归集覆盖率、缴存率不断提高。要充分利用银行有效资源开展归集工作,对建户未缴存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在保住存量基础上,重点抓好增量。二是建立贷款工作管理体系:要做好住房公积金贷前管理,加强贷中管理,强化贷后预警管理,最大限度规避风险。加大贷前审查力度,加强审贷会审议力度;建立贷后管理的风险预警体系,对连续两期违约的借款人实行重点催收;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诚信管理体系。三是建立核算工作管理体系:明确核算范围,理清业务联系,完善业务程序。加强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协调,协调运转速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统计信息。四是建立稽查工作管理体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投诉信息收集、立案处罚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对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无故欠缴、少缴的单位,坚决依据《条例》进行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大对未缴存单位的划缴力度;要继续坚持执法公示制度,“曝光”违法单位,网站的执法公示栏目继续登录稽查信息。五是建立保全工作管理体系:开展好项目贷款清收管理、逾期个贷清收管理、个贷相关业务管理和个人信誉评估等4方面工作。继续坚持依法清贷,通过法律渠道清收贷款;要建立中心资产处置委员会,研究资产处置事项。六是建立后勤保障体系: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保障水平,为职工解除后顾之忧,为中心工作的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证。七是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监督保障体系:要深入构建以软环境建设与纠风为重点的服务保障体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保证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4、以“一站式”服务大厅和培训基地为载体,开展好全方位服务。要通过四种制度和七个管理体系的建立,实现服务社会的职能。一是要以“一站式”服务大厅为载体,加强软环境建设和行风建设。要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推进“一站式”服务的正规化、标准化建设,把“一站式”大厅建成群众满意的大厅。二是充分利用有效资产,建设培训基地。通过定期培训全市各单位有关人员,宣传贯彻《条例》,解决目前各单位在公积金记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5、加大党建和宣传工作力度。要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做好 8个主题实践活动。要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增强领导干部的理性思考,提高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要抓好职工队伍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思想。要围绕中心的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活动,继续通过电视、报刊,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作用,增强职工维权意识,引导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开展在中心门前设置咨询台等活动,做好住房公积金宣传。
    2005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为加快我市住房建设,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拉动全市经济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