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09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 来源: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发布日期:2010-06-07 15:04
    一、2009年计划执行情况
           2009年,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审计、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各项工作在新的水平上得到了提升,超额完成了各项任务。全年计划归集30亿元,实际完成37.16亿元,完成124%,同比增长21%;计划发放个人贷款15亿元,实际完成27.76亿元,完成185%,同比增长77%;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9.7亿元,同比增长34%;实现增值收益1.61亿元,同比增长41%。
           经请示市政府相关领导,并与市财政沟通, 2009年增值收益拟按如下方式分配:按当年贷款余额1%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6,992,267.07元;按25%提取管理中心经费40,313,055.90元;按15%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4,187,833.54元;专项经费提取69,759,067.08元。
           截止到2009年末,中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01.75亿元,发放贷款92.79亿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83.69亿元,实现增值收益5.88亿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76亿元,为市政府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317万元,提取专项资金6,976万元
           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载体,推进各项管理在新的水平上良性发展。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作为提高中心管理水平的高效载体,进行了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学习和实践,在提高思想、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水平等方面均有显著提高和较大收获。一是适时转变归集执法方式,存量与增量大幅度增长。认真分析金融危机对归集执法工作的影响,最大限度地挖潜,做到存量与增量并重。全年新增建户缴存单位685户,职工56,706名;有5,796个单位调整了基数;检查单位1,469户,通过执法建户单位563户;召开案审会5次,立案处罚单位34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户。二是立足房地产新政,贷款辐射面进一步扩大。以市政府二十二条新政为个贷工作机遇,着力加大营销力度,挖掘市场潜力。拓展了省内异地贷款,增加省会城市的辐射力和带动力;为搞活四县(市)、双阳区房地产市场,拉动地方经济,在上述地区开办了住房按揭贷款。全年共为15,291户职工发放了个人贷款,其中二手房贷款2,125笔,金额2.8亿元;省内异地贷款2,848笔,金额3.2亿元;信誉贷款188笔,金额4,762万元;四县(市)、双阳区贷款696笔,金额7,421万元。
           风险防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贷款质量一直保持在高水平上,个贷逾期率仅为万分之0.7,远远低于5%的国家控制标准。2010年3月,通过法律手段收回了2亿元国债和4千多万的利息。这项工作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人大祝主任和市政府崔市长两次致函最高院,协调相关事宜,为事情的圆满解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得到了省高法和市中法的大力支持,经过省市法院两个裁定和两个判决,终于在2010年两会期间到上海强制回款2亿4千多万元。三是确立核算主体地位,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完全确立了中心的核算主体地位,使质量和效率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增加了工作办理时限管理系统,管理达到了一个新水平;规范了公积金卡作为业务办理凭证的使用,进一步提高核算的效率和资金的安全性。2009年6月30日,第一次自主的计息工作顺利完成,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了自主计息。在精细的核算下,公积金业务收入达到了一个较为理想的状态,全年增值收益率达到了1.36%,比上年同期增加了0.21%,创历史最好水平。
          (二)贯彻落实管委会民生决策,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管委会为支持全市民生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公积金民生措施,中心积极贯彻落实管委会的各项决定,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一是贷款方面。办理棚户区改造回迁、经济适用房、政府保障房贴息贷款共计512笔,金额4,289万元,为职工贴息47万元,减轻了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提高了他们的偿还能力。调整了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高年限,出台了装修贷款,共办理上述贷款1,707笔,金额4.19亿元。上述贷款品种和贴息贷款政策在全国是首创,得到了住建部和省厅的肯定。二是民生提取方面。作为一项雪中送炭的民生政策,民生提取一直受到职工的拥护。允许生活困难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子女就学困难、破产企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得了广泛好评。全年共为3,242名职工办理民生提取5,626万元,解决了这些职工的燃眉之急。三是城镇务工人员(农民工)方面。为了给这部分人群同等的国民待遇,管委会出台了其缴存和使用公积金的政策。全年有666户用工单位、51,935名城镇务工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缴存额9,303万元。进一步树立了人性化政府形象,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三)深化软环境建设,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继续深化软环境建设,大力加强法制、服务、政策、信用、舆论等五个环境的建设,取得了新的突破,实现了要我建设软环境向我要建设软环境的转变。提升了职工队伍素质,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等各项服务工作。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活动,不断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公积金事业的保证来抓;先后进行了5次内部专项稽核检查工作,对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制定、修改、完善了82项规章制度和34项业务流程,以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推进工作。二是提升职工队伍素质。积极开展“创一流队伍、建和谐中心”等主题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职工队伍思想素质;深化学习,建设学习型管理队伍;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践行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地域管理的优势,全力做好6个“一站式”服务大厅的规范化管理,将服务半径覆盖到每个区。根据业务需要,增设了四平分理处,方便了沿线1万多名职工办理业务;全年支出255万元免费为职工发放公积金卡51万张,发卡率达到了83%;处理职工关于单位没有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举报172件,回复率100%;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服务的窗口和桥梁作用,总访问量达211.8万人次,总留言量8354条,回复率100%。
           各位委员,我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获得了领导、社会及广大职工的认可和支持。崔市长和王市长多次对我们的具体工作进行重要的批示;在国家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中,联合检查小组对中心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我们的管理省内站排头,国内属一流;监管司司长张其光两次到长春调研并指导工作;住建部多次就有关公积金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征求长春市的意见和想法。
           中心还荣获了全省建设系统先进单位、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市政府网站建设先进单位、万人评机关群众满意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能够取得历史最好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管委会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在座各位委员正确决策、监督和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中心向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自中心2002年盈利以来,一直注重贷款风险准备金的积累,没有资金改善中心、5个分中心、10个分理处的办公场所,时至今日,5个分中心、10个分理处还在银行和其他单位办公,使中心的服务水平受到严重制约。二是归集覆盖率还有上升的空间,个别县市和乡镇不能按月缴,有的干脆不缴,职工反响很大;服务领域中的城镇务工人员(农民工)多数还没有建立公积金制度。三是职工队伍素质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专业化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加以解决和提高。
           二、2010年计划编制及管理工作
           2010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创新、深化服务、立足民生、加快发展,提升各项管理服务水平,为支持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拉动城市经济增长,构建更加和谐、开放、美丽的新长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于上述指导思想,2010年计划归集40亿元;发放个人贷款25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10.45亿元;提取额控制在20亿元之内。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各项公积金民生工作。民生工作作为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分量越来越重,公积金要与时俱进,推进长春市的民生工作。一是做到应缴尽缴。崔市长曾说过,长春市的职工都做到应缴尽缴,就是公积金最大的民生,我们要积极实现这个目标。完全实行区域化的管理模式,市区采取街道排查的方法,县市区重点针对财政拨款和乡镇单位开展工作,力求应缴尽缴。二是继续落实各项民生贷款政策。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着力加强宣传,做好棚户区回迁、经济适用房、政府保障房贴息贷款;全力搞好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今后国家还要利用公积金开展政府租赁性住房建设,我们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进而提高我市职工的居住水平。三是进一步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不影响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前提下,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以执法促归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继续实施民生提取工作。为家庭生活困难、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子女就学困难等职工解决难题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让他们感受到和谐长春的温暖。
          (二)抓好创新和服务工作。要通过一系列工作加强创新和服务意识,用创新提高服务,用服务促进创新。一是开展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这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学战市长指示:政府保障性住房贷款试点工作涉及到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对长春建设非常有利,还涉及到我市的民生工作,一定要争取第一批试点。经过国家几个部委的严格审查,全国342个城市之中有28个城市被正式批准为首批试点城市,长春市位列其中。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目前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今年拟对4个棚改回迁项目发放贷款。二是转变管理机构职能。整合并全面下移业务,由各分支机构承担业务,中心机关不再承担具体业务,而是按照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方针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是改善一站式服务大厅环境。利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改善中心、5分中心6个服务大厅的环境,逐步解决10个分理处的办公环境,进一步提升中心的服务能力。四是探讨研究网上办公。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职工提取、个人贷款、单位缴存等工作实行网上预审,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站在公积金事业发展的高度,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管理队伍。一是提高职工队伍思想素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制度建设工作,以廉政效能风险防控工作为契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二是提升职工队伍业务素质。开展绩效考核、稽核监督工作,开展专业性和实用性的业务培训。三是加强软环境建设。以提供便捷、高效、快捷的服务为出发点,深化软环境建设,细化要求,严格标准。进一步精细软环境建设这项永不竣工的工程,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