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心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各项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切实提高中心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中心机关、分中心、分理处办公区域。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三)救助中,要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先人员、后物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
           (四)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
           三、突发事件界定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包括:
           (一)事故灾害
           (二)社会安全事件
           (三)公共卫生事件
           (四)自然灾害
           (五)其他突发性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祖   国
           副组长:刘丙球
           成  员:夏瑛昕、杨岱弘、姜丽英、韩 进、杜艳玲、李海洋、王晓军、罗 明、赵春杰、李 茜、陈凤山、宋培涛、李双富、张华山、李大鹏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
           主  任:刘丙球(兼)
           联系电话:89216911       89216991(夜间及节假日)
           (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置;
           2.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
           3.组织中心机关人员及保安人员的日常安全学习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4.组织对安全设备的检查和隐患排除,落实季度检查和重点部位的月检查制度。
           中心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对相关处室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各处室、分中心、分理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忽视预防、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当、报告不及时等,造成安全稳定事故和人、财、物重大损失的,将追究相应责任,并与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相结合。
           (二)成立救援突击队
           为便于及时组织救援工作,中心成立救援突击队。突击队员以50岁以下同志为主体,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时组织突击队开展救援工作。
           救援突击队主要职责:
           1.先期救援准备,携带救援工具迅速达到现场;
           2.维持救援现场秩序;
           3.积极进行救援工作,人员疏散、物品转移、现场清扫。
           五、处置程序
           工作时间内,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报警部门、办公室、中心领导报告,同时积极组织自救。节假日、下班后期间,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报警部门、办公室、中心领导报告,同时积极组织自救。分中心、分理处发生突发事件,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报警部门、中心领导报告。办公室按照中心领导指示,迅速组织突击队和保安人员开展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六、应急措施
          (一)事故灾害
           1、火灾 (1)办公楼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积极自救,扑灭火灾。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中心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视情况确定疏散路线、出口,组织人员、贵重物资疏散。(2)报警后办公室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4)突击队员、保安人员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戒,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5)火灾扑灭后,办公室组织突击队员、保安人员负责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物业公司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物业保洁人员负责清洗打扫现场卫生。
           2、突发电梯停电(故障)(1)当突然停电或故障时,发现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办公室应迅速联系电梯维修人员,请维修人员打开梯门,解救被困人员。(3)被困人员救出后如有不适,迅速送医院或求救“120”。
           3、水管爆裂 (1)发现水管爆裂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中心领导和物业公司,督促物业维修人员赶现场。(2)视漏水情况,果断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将漏水点控制住(如关闭水阀、用水桶接水等),若水阀失灵、漏水严重,应切断电源,防止漏电伤人。(3)办公室组织人员查明漏水原因,排除故障后清理事故现场积水,防止损失扩大。
           4、交通事故
           中心车辆如发生交通肇事,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交警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报告办公室。发生人员伤亡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中心领导。
           5、中心信息系统事故
           (1)黑客攻击或软件遭破坏性攻击
           ①所有与软件系统相关的数据必须每天进行备份,并异地存放。
           ②发现黑客攻击时,应立即向信息处负责人、中心领导报告,软件遭破坏性攻击(包括严重病毒)时要将系统停止运行。
           ③事态严重的,根据中心领导指示向公安部门报警。
           (2)机房发生火灾
           ①首先保证人员安全,其次保障设备、数据安全。
           ②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报“119”,同时向信息处负责人、办公室、中心领导报告,迅速启动中心消防系统,使用专用灭火器自救。
           (二)社会安全事件
           6、办公环境受到干扰或冲击 (1)外来办事人员不符合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条件而无理取闹,干扰中心正常办公秩序的,接待人员应保持克制,尽力接收,稳定其情绪,并立即向处室负责人、办公室报告,办公室立即安排保安人员到场协助解决。干扰严重的,及时报警。(2)外来办事人员携带凶器等危险物品,冲击中心正常办公秩序,威胁到接待人员人身安全的,接待人员应及时提醒周边同事注意,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处室负责人、办公室、中心领导报告。
           7、群体性信访
           对于群体性信访,接待人员应及时向处室负责人、办公室、中心领导报告,了解来访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处室负责人、办公室按照中心领导指示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8、盗窃案件(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发现人要立即通知保安和拨打“110”报警,并同时向办公室、中心领导报告。配合警方通过中心监控录像查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驾车类型,逃离方向。(2)办公室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待公安部门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3)办公室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三)公共卫生事件
           9、食物中毒(1)发现食物中毒,应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或求救“120”,同时向办公室、中心领导报告。(2)办公室组织封存剩余食物、留存呕吐物,并报告市卫生监督部门。
           (四)自然灾害
           10、破坏性地震(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紧急避险。(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自救,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通道向室外安全地带转移。(3)拨打“120”或“110”求救。(4)办公室进行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统计,由中心领导报告市委、市政府。
           11、雪灾(1)一般性小雪,保安应主动将办公楼前道路清扫。(2)中雪以上较厚积雪,上班时间由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清扫;夜间或节假日,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中心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中心领导要求通知突击队员扫雪。突击队员到通知后应按时赶赴现场,投入清扫。(3)夜间或节假日接到市政府紧急扫雪通知,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和中心领导,办公室根据中心领导要求迅速组织扫雪。
           为保证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中心将应急救援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考核内容。对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个人将给予奖励,对执行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
     
     
    附:
    急救中心电话:120
    报警电话:110  
    物业办公室电话:8921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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