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拓宽服务新形式 群众办事更高效 哈尔滨公积金中心落地实施“跨省通办”业务
  • 来源: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发布日期:2021-01-18 14:42

    来源: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无止境,满意无终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下发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服务监督处牵头,相关处室积极配合,统筹推进“跨省通办”业务在全中心各服务网点落地实施。

    组织协调,拟定流程。服务监督处积极与相关处室沟通,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根据住建部相关指导流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快速研讨制定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流程。以流程为导向,让窗口“跨省通办”业务有依据,办事有程序。

    快速行动,落地实施。服监督处组织快速布置,在全市服务网点设立“跨省通办”窗口,采用“代收代办”模式帮助异地职工办理业务。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公积金贷款购房,无需返回缴存地,在我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中心将帮助职工协调缴存地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让群众办事更便捷高效。

    总结经验,完善提升。服务监督处将密切关注,在跨省通办业务实施过程中收集各方意见,认真研讨完善“跨省通办”业务流程,科学指导服务网点窗口布局,让“跨省通办”业务切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