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种类:

    1.贷款个人信息变更。

    2.还款账户变更。

    3.联系方式变更。

    4.婚姻状态变更/添加共同还款人。

    ★办理机构:

    贷款职工通过“长春公积金”手机APP——贷款查询,可查询到放款机构。

    放款机构为贷款经办中心、绿园分中心、南关分中心、经开分中心、朝阳分中心、高新分中心的职工,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经办中心(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1177号)办理。

    放款机构为铁路电力分中心及所辖分理处的职工,到铁路电力分中心及所辖分理处(含吉林、四平、通化、白城、图们、松原、梅河口、白山分理处)办理。

    放款机构为双阳、九台、农安、榆树、德惠、公主岭分理处的职工,到贷款发放分理处办理。

    ★所需要件

    1.身份证姓名/号码变更:

    ①姓名变更: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户口簿(显示曾用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如户口簿没有显示曾用名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②身份证号码变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公证)

    2.还款账户变更:

    ①借款人身份证、同一银行新还款卡。

    ②配偶代办的,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一还款银行借款人新还款卡。

    ③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持身份证、公证书(原件,需留存)、借款合同、同一还款银行继承人新还款卡。

    [注:建行、交行的还款卡变更,需到银行的营业网点签订三方代收服务协议;邮政储蓄银行变更还款卡仅可使用吉林省内的邮政储蓄银行开的卡,并到指定银行网点签订三方代收服务协议(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地点:前进大街758号;电话:85946683)]

    3.联系方式变更:

    借款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请变更。

    ①借款人身份证。

    ②借款人配偶办理联系方式变更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书(原件,需留存)、借款合同。

    4.婚姻状态变更/添加共同还款人:

    单身办理贷款职工婚后可添加共同还款人,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填写《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添加共同还款人申请书》办理。

    (注:不可委托他人代办;夫妻双方都有市公积金贷款的,无法添加共同还款人)

     

    设定依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住金管规字〔2022〕7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长住金管规字〔2023〕2号)

    申请条件:符合指南中所需变更条件。

    办理地址:贷款经办机构确定:贷款职工通过“长春公积金”手机APP——贷款查询,可查询到放款机构。

    放款机构为贷款经办中心、绿园分中心、南关分中心、经开分中心、朝阳分中心、高新分中心分中心的职工,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经办中心(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1177号)办理。

    放款机构为铁路电力分中心及所辖分理处的职工,到铁路电力分中心及所辖分理处(含吉林、四平、通化、白城、图们、松原、梅河口、白山分理处)办理。

    放款机构为双阳、九台、农安、榆树、德惠、公主岭分理处的职工,到贷款发放分理处办理。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 9:00-16:30;冬季工作日 9:00-16:00(各分理处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贷款业务咨询电话:0431-12329。

    业务指南提及的相关表格可在http://bsfw.zfgjj.changchun.gov.cn/bgxz/index.jhtml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