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二季度,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7.43亿元,同比增长59.94%,环比增长55.68%;发放户数6583,同比增长49.31%,环比增长35.40%。其中,发放二手房个人贷款3.92亿元,同比增长273.33%,环比增长83.18%;发放户数1153,同比增长278.03%,环比增长81.00%。

    截至二季度末,中心已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40.54亿元,发放户数17.75万;住房公积金个贷余额为300.23亿元,比2015年末的269.37亿元增加了30.86亿元,存量贷款户数12.37万;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金额为301.73万元,逾期率为0.101‰,比一季度末的0.126‰有所下降;个贷率为83.71%,比2015年末的81.06%上升了2.65个百分点。

    二、运行特点

    2016年二季度个贷发放量为历年最高,同比增长达到了59.94%,环比增长了55.68%;二手房贷款的发放量及户数均为去年的3.7倍以上。其中,4、5、6月的发放量各为8.30亿元、9.94亿元及9.19亿元。户均贷款量为41.7万元,比2015年的37.0万元高出4.7万元,单笔贷款额度仍呈上升趋势。

    近五年二季度个贷发放量走势图(单位:亿元)

    二季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买住房66.73万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含)以下户数所占比例37.38%,90-144平方米占比56.65%,144平方米以上占比5.97%。可以发现非普通住宅占比较小,不足6%,刚性需求占主流。

    二季度个月个贷发放量分析图(单位:亿元)

    2016年二季度个贷发放量较高的原因在于:(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越来越被缴存职工认可和接受,职工在购买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成为首选。(二)中心按照省、市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文件精神,出台了相关政策及规定,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一是取消以家庭拥有自住住房套数及所购住房面积作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限制,职工家庭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总数不超过3次的条件下可再次申请。二是职工首次或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三是职工首次或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存量住房,房龄不超过5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房龄超过5年未超过2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房龄超过2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四是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存量住房的,借款年限与房龄之和由不超过29年调整为不超过40年,但借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五是职工第3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提高审批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中的作用。二是积极防范资金风险,进一步加大逾期贷款清收力度,将逾期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